释义 |
通常情况下担保人是不可以取消担保的,但如果出现了以下这几种特殊情况时,担保人能取消担保: 1、担保权人和债务人都允许解除担保合同,三方协商一致通过协议解除担保合同; 2、担保合同出现约定的可撤销事由; 3、担保合同出现法定的可撤销事由; 4、合同无效。 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利益: 1、可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合法债务,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当保证人偿还债务人的欠款之后,有权向借款人的继承人追偿,但要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追偿; 2、可以向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