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章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章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章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章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章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章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