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小三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
释义 | 一、和小三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可以。间接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凭据、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事实成立,对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应当及时进行保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因第三者插足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当事人因第三者插足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一般需要的证据包括:录音录像、当事人供述、聊天记录等可以证明存在第三者的事实的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因第三者插足离婚怎么索赔 1、一方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是当代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而且,在现今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多数情况下存在夫妻一方违背婚姻义务,不履行婚姻责任,从而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使另一方不同程度地遭受人格或精神上的损害。 2、四种情形受害方有权索赔: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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