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什么形式 |
释义 |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单独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2、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镇、区、街道、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或区域内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3、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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