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人才引进条件? |
释义 | 一、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有哪些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如下: (1)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2)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 (3)拥有发明专利;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年龄45周岁以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引进人才条件如下: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一、申请单位的要求是北京市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有些企业有区县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一条理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第一学历是本科,具有学士学位。专升本,成人本科,自考本科,均不在考虑之内; 成人本科和自考本科没有派遣证没有干部指标不属于干部没有办法参与高级职称评审,因此不会具有高级职称。要求的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要求的专业范围目前必须是《2006年北京市重点领域重点人才目录》里的专业。 3)、对很多通过国家软件考试取得《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网络规划设计师》; 这一类的本科毕业的,要注意在北京市人事局认可为高级职称的标准是在转正定级之后工作满十年才能认可。 第三、(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这一条理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硕士学位包括工程硕士,很多网友都问过。 2)、具体办理时要求硕士毕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