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持卡人在书面挂失的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且未办理补领或者加急补领手续的,应当凭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社会保障卡和原社会保障卡挂失单到服务中心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受理解除挂失后,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将解除挂失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在接到解除挂失信息后24小时内解除冻结,恢复原挂失卡的使用。 2、如果持卡人已经办理了补领或者加急补领手续,则不能再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原卡找回后不能恢复使用。 3、要注意的是委托代办解除挂失手续的,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解挂失人应填写社会保障卡解挂失单。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