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食道癌,继往理由是否有误?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裁定,而不是依据所谓的“继往理由”。同时,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险人违反本法、保险合同或者保险单的规定,拒绝赔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2.《保险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或者不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二)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三)违反本法有关保险人的义务,致使保险事故发生或者扩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应当承担逾期履行债务利息和违约金等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应该遵循保险合同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无法按照“继往理由”拒赔。同时,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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