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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拒赔 食道癌 疾病,是否需要提供更多化验结果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需要遵守。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材料,但不能要求过分且不必要的证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后30日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确认事故发生或者合同约定的疾病确诊,并给付保险金。”
    3.《保险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并在保险人要求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保险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工作条件、生活习惯等事项约定需要告知、核实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内容和标准。”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要求提供更多化验结果证明,保险公司也不能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过分且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但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等情况,如果有必要,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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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3: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