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符合二手车过户标准的机动车
 办理材料
 1、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
 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可以是复印件)
 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
 5、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6、厦门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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