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子有问题房东不给解决 |
释义 | 租的房子有问题,房东不给解决,租户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一、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可以让谁修呢 租赁期间电器坏了谁修,按合同约定处理,具体如下: 1、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合同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3、电器因承租人过错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商铺房屋漏水由谁来承担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租客应该妥善保管的义务,所以,房屋水管破裂造成漏水的损失,应该由租客承担。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租车不交租金的后果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除非具有一些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已无法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因出租人没有履行义务,如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要求;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出租人不尽维修义务的;因承租人本身发生一些意外事件致使其暂时无力支付租金,请求出租人适当延缓交付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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