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主观: 廉租房入住申请县政府(或房管局):我叫,男(或女),岁,居民,现住。家里口人,其中(说明家里人的工作、收入情况)。由于家庭困难,无力购买商品房,全家居住在仅有平米的房屋里,人均居住面积仅为平米,符合《县(或市)经济适用房入住办法》的规定,现申请入住(经适房项目名称),请批准。申请人:何年何月何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