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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宝鸡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宝鸡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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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