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发商可以进行房地产预售的情况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