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 |
释义 |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当事人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原件)。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备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有不同的事由,根据不同的事由提取需要不同的材料,具体各地的实践也不一样,可以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准备好所需材料再前往办理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因为租房提取的,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申请人户口薄原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5)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原件;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缴费收据原件; (7)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另需提供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原件; (8)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3、因退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本人医保卡原件;或提供社保网上查询密码; (4)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4、因偿还商贷本息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首次提取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复印重要的部分如:借款基本情况、还款账号、银行公章、借款人签字等),第二次以后无需提供; (4)还款存折或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还款证明(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原件; (5)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借款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6)借款人应本人现场授权中心查询个人征信状况; (7)借款人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8)借款人替申请人代办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5、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购买现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房发票原件;购买期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需提供网上查询密码)、预付款收据原件,其中异地购房的,必须提供购房发票;购买拆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收款收据或房屋产权证(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房发票及增购面积部分的价值证明原件; (4)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产权登记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5)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二、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3、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4、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分公司注销流程怎样 分公司注销流程是: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咨询。 2.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3.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出具相关材料。 4.材料应对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5.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2个工作日完成。 6.注销登记不收费,等待申请通过后,公司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登记处进行撤销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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