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都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加班加点工资,副食食品价格补贴(不包括财政支付给职工的肉价补贴),以及其他工资构成。但不包括从城乡个体户得到的收入。 一、最低工资的组成 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其中,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一般称为基本工资。 从理论上来看,按照“正常劳动”的解释,最低工资只应包括制度工作时间内完成定额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工资构成不合理,基本工资的比重过小,因此《最低工资规定》中没有把奖金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外。 《最低工资规定》中将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扣除项目中除第(1)、(2)两项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第(3)项为延期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因此,根据最低工资的定义,《最低工资规定》将上述收入项目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因做出使本企业获益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奖励等)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在目前阶段,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 (1)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 (3)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 (4)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 (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医疗卫生费; (7)丧葬抚恤救济金; (8)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上述各项待遇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二、先来了解什么是津贴和补贴?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二)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大致可分为4种类型 1.为保障特殊环境和岗位上工作的职工的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津贴,如高温、井下、粉尘、有毒环境以及接触放射线等或在特殊地区工作的职工发放的高温津贴、野外津贴、井下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地区津贴等。 2.为补偿职工额外劳动消耗而建立的津贴,如加班加点津贴、班组长津贴等。 3.职务或技术性津贴,如职务津贴、科研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科研津贴。 补贴则是为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而由国家或单位根据一定的标准,发给职工的补助性收入。目前实行的补贴主要有:副食品补贴、取暖补贴、洗理费补贴、交通费补贴等。 三、公司要怎样买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能采取任何手段将工伤保险费摊到职工个人。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费率的值。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将、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单位费率是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占单位工资总额的比率。单位费率在该行业费率档次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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