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依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能遭受的危险承担提供保障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一般包括投保单和保险单,二者构成要约和承诺,附加包含一般约定的保险条款共同构成。有时候保险单会用其简化方式“保险凭证”替换。在特殊情形下,比如无标准化条款时,保险合同可以是当事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无法当时出具保险单时,保险合同可以是暂保单。 二、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一)协商一致和公平原则我国《保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本着公平互利的精神,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二)自愿订立原则契约自由原则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除合同和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自愿订立合同是契约自由原则的重要内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因此,当事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选择哪家保险公司订立合同,以及订立何种合同等,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人不得欺诈、胁迫或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如果违背自愿订立原则,采取行政手段,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订立保险合同,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法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合法性原则包括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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