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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委员会的含义
释义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一、劳动仲裁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吗
    劳动仲裁必须要有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市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二、抚养费纠纷是否可以仲裁
    抚养费纠纷不可以仲裁。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纠纷,因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所以不适用仲裁程序。关于抚养费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
    三、公证处是什么机构
    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司法局。公证处不属于政府部门,也不属于企业、学校等普通单位。公证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证明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
    公证机构的设立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可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市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几个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公证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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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