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到学校取卡(需学校同意):仅限在园在校的学生。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所制的卡,由社保机构统一将选择“到学校取卡”的卡送到学校,由学校再将卡送给学生(监护人)。如发现卡的信息错误的,由学校统一将卡送回所在地社保机构。2、送卡上门:通过快递公司将卡送到监护人手中,并核对监护人的身份,如属实,监护人需签收且自行支付快递费。监护人如发现卡的信息有错,可拒签且不用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在三天内将卡送回社保机构。快递费暂定为10元。3、到社保窗口取卡:监护人凭少儿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地社保机构窗口取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