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高新区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条件 |
释义 |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一、户口迁南京有什么要求 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技能类)人员等。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2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 二、深圳办居住证要什么条件符合才能办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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