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严格来讲,业主在小区内因地面结冰滑倒受伤物业有没有责任。这要看物业在小区物业管理职能过程中,有没有违反当初双方签定的服务职能管理责任的相关条款。比如对小区路面结冰属不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如有,物业肯定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若无,物业则应该无责。因小区内路面结冰属于自然现象造成的,业主行路时应该有所预见而谨慎预防,与物业管理责任无半点关系。所以,物业对此不应该担责。 一、房屋冰柱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此类维权要视情况而定,若高架桥上的冰柱因为没有及时清理而掉下砸伤行人的话,那么管辖单位的使用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就受害人本人作为行为人来说,应当注意不要在融化的冰柱下行走,所以对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若冰柱砸到过往车辆,使车身受损,则分两种情况进行赔偿: 第一,如果车辆是违规停车,应当由车主本身承担全部责任; 其二,如果车辆是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在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后,其余的全部责任由管辖单位的使用权人全部赔偿;要是商铺下的区域发生冰柱砸伤事故,应由楼房的使用人或所有人承担大部分责任,行人承担部分责任,而小区、居民楼下发生事故时,物业公司则需承担全部责任。 二、房子水管冻坏该物业负责吗 房子在保修期内水管冻坏,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物业不负责,而是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