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净身出户的保证书,一般是有效的,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无效的: 1、出具人在被胁迫下签署; 2、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 3、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 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