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销售一般货物货物的增值税为13%,销售特殊货物的增值税为9%。《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销售一般货物的税率为17%,销售特殊货物的税率为11%,但2019年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一般货物的税率调整为13%特定货物的税率调整为9%。 法律客观: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