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阳江生育险如何报销 |
释义 | 根据《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和施行计生手术的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一、报销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待遇。 2)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如其配偶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且生活困难的,在生育时,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二、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报销材料 1、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医保证的原件、复印件; 2、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3、费用明细(盖章)和每日清单(盖章)。 此外,职工在进行阳江生育保险报销时,不仅需了解清楚报销流程,对报销材料也要熟知。具体报销所需材料有: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医保证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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