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哪些
释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主要是以下几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比如,煽动分裂国家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破坏选举罪等。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以下几点: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5、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综上所述,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3: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