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死亡后股份继承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股权继承的程序如下: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4、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一、怎么解决公司股权继承纠纷? 1、小股东救济制度。 如果继承人是小股东,一旦小股东受到大股东、老股东的不当排挤和压迫,可以援引《公司法》规定的查账权、退股权、解散公司诉权,以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小股东的股权。 2、大股东维权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由于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很有可能发生继承人与原股东不合的问题,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1)继承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 (2)控股股东可以借助于表决权优势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3、如果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这样,既可以原则上确认股东资格作为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承认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权利能力,又允许公司章程作出相反的规定限制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 二、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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