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如今的社保卡是双账户,既有社保账户,又有金融账户,所以也就具备了银行卡的功能。可以说它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具备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金融等功能。 只要激活了金融账户,就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卡来使用。当然,以前那种只有单一社保账户的社保卡是不能当银行卡用的。 虽然可以用现在这种金融社保卡去进行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等,而且省内还免跨行取现手续费,但也需要注意,它是只限在境内使用的,而且目前暂不支持贷记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障卡应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在保持主要功能不变、标准规范不变、密钥体系不变、管理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可以搭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