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款和定金的财务处理方式 |
释义 |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预付款是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违约时只需返还款项;定金是合同担保方式,违约时需双倍返还。定金可证明合同成立,预付款无此作用。定金为合同一部分,预付款为合同内容之一。定金数额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预付款数额无强制规定。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预付款?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三、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有哪些 预付款与定金都是在合同履行前一方当事人先付给对方的一定款项,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在合同履行时,都可抵作价款或收回。那么,究竟预付款和定金有什么区别呢? 预付款和定金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五方面: 1、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2、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3、定金除了担保作用外,还具有证明合同的作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4、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5、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预付款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 结语 预付款和定金在合同中起到不同的作用和效果。预付款主要是为了解决合同一方的资金短缺问题,以便更好地履行合同。如果收受预付款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款项,无需双倍返还。而定金则是一种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还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这个证明力。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预付款的数额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总之,预付款和定金在合同中的作用和效果是有所不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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