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理论上来讲,业主是不可以随意在家门口摆放鞋柜的,自家房屋门外的通道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们原则上都应当按照通道本身的使用功能进行使用,不能占道将“共有”变“专有”。但是如果真的有业主将鞋柜摆放在了门口,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拿走的,只能通过跟协商的方式,让业主把鞋柜搬回屋里。商品房房屋门口以外的地方属于公共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不应对其进行任何的占用,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维护公共部分的整洁、环境卫生。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物内的走道、安全出口均严禁堆放物品。在楼内通道上摆放杂物,虽方便一时,但如遇火灾险情则会成为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是对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