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地区退休前可以1??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
释义 | 对于佛山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疑问解答的内容 (1)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补缴当月20日前存足相应的养老补缴保险费到扣账号中备扣费,由于余额不足导致不能成功扣缴的,视同本人放弃补缴。 2、符合条件办理补缴的城乡居民只允许作一次性补缴申请,申请了按30元/月的档次办理补缴,扣费成功之后,不能换申请按80元/月的标准补缴。补缴人应认真考虑清楚后再选择补缴档次。 3、补缴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补缴保险费+原来个账储存额)÷对应年龄的计发月数。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以缴清费用当月本人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为对应标准(向前补发至2014年8月的,以2014年7月的年龄为对应标准)。 4、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的,其在我市按期连续缴费的年限(含延缴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因此,只有连续缴费的年限,才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 5、领取养老金期间终老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另外,还可发放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是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 6、申请人必须通过使用本人在佛山市内农业银行账户进行缴费。 (2)|参保人缴费年限为3年,是否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为15年 参保人可申请一次性补缴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已有3年缴费年限的参保人,最多可以申请一次性补12年的养老保险费。 (3)办理一次性补缴所需材料 需填写《禅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内农业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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