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离婚诉讼的办理方式:应当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和级别管辖原则,确认管辖法院。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然后,当事人向该法院递交符合条件的起诉状。法院决定受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