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业物业管理工作内容有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八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保安管理; 6、消防管理; 7、车辆道路管理; 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