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探视孩子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探视孩子时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离婚时,当事人双方本着就方便选择,从实际情况出发,签署离婚协议; (2)当离婚协议不当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性; (3)综合考虑孩子感受,特别是当还子成年后有自主选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方式有哪几种 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游玩等等; 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 3、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