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一、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 三、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流程是什么? 一、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二、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申请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需要带什么材料? 1、土地使用年限延期申请(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原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国有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式四份; 8、建筑方案批复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 11、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12、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法,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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