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邻关系纠纷如何认定 |
释义 | 相邻关系纠纷包括以下这些: 1、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 2、相邻环保纠纷; 3、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 4、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 5、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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