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的被拘留十天痛苦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女的被拘留十天是痛苦的。拘留所收拘是被拘留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是由女性民警进行。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