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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
释义
    

法律主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投诉电话为12315。消费者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网上购物,网络交易已经跟消费者的生活密切相联,但是据接到网购的投诉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一)退货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条款太笼统,一些消费者购物后,感觉质量不好,需要退货,商家不给退;还一些消费者购物后,感觉质量不好,退了几次,虽然退掉落了但过程太麻烦,退过一次也就不退了;再还有一些消费者弄不清具体该怎么退,多少限可以退,怕不符合退货条件,又给退回来了,太折腾人,也就不退了。(二)保密难消费者在网上消费的同时需要登记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账号、通讯地址等等,这样就将消费者的个人保密信息暴露给网络这个开放的平台,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盗取消费者信息,进行电话、网络等营销活动,骗取消费者信息进行欺骗、榨取等不法行为。正因为没有严肃的法律来制裁这些随意透露消费者信息的商家,使这些商家不负责任把消费者的信息随意透露给不法分子。(三)举证难网购过程中很多证据都是电子形式的,很容易销毁,可能促销的时候一种说法,之后页面就修改了。网络商品一旦出现质量纠纷,买家根本没有能力来证明商品质量和交易真实性。一些充值卡类虚拟商品交易是网购交易纠纷的高发地带之一,一旦虚拟定商品发生交易纠纷后,因为没有实物凭证,很难取证,导致交易纠纷处理的困难。另外,一些电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才产生问题,增加了举证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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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