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业务别人不给提成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有欠条可直接起诉法院要求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合作关系:解决业务合作中未获得提成的问题 在解决业务合作中未获得提成的问题时,维护合作关系至关重要。首先,与对方进行积极的沟通,明确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分成机制。如果发现对方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提成,可以提供相关的合同和证据,坚持自己的权益。同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建议在未来的合作中更加谨慎,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合同,并确保合作协议中包含详细的提成支付条款。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合作,可以更好地解决业务合作中未获得提成的问题,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结语 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选择多种途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此外,有欠条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条中的工资数额。在解决业务合作中未获得提成的问题时,建议积极沟通,坚持权益,寻求法律援助或仲裁机构的帮助。同时,在未来的合作中谨慎选择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合同,确保提成支付条款的明确。通过积极合作,解决问题,维护权益,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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