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登记在孩子上的麻烦有哪些 |
释义 | 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的麻烦如下: 1、只能全款支付。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就不能选择贷款,只能全款购房,因为有明确规定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指标。 2、不能随意出售子女的房产。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是不能随便卖孩子的房产。 3、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虽然父母是实际购买房产的出资人,但是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因为赡养纠纷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产,这种可能性很小。 4、财产分割困难。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否查封 父母的债务不会查封子女的房产。法院只能以父母的名义查封和冻结财产。 如果父母欠债,把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孩子,转让给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以成年子女的名义处理房屋。 如果孩子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与父母的财产无关。父母的债务与成年子女无关。因此,法院不会以成年子女的名义处理房屋。 二、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结婚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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