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合理规划探视孩子的时间安排
释义
    本文介绍了关于探视孩子的规定及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方式。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如协议不当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性。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方式有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望。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
    法律分析
    一、关于探视孩子的规定有以下三个方面:
    1. 探视孩子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2. 探视孩子的规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3. 探视孩子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离婚时,当事人双方本着就方便选择,从实际情况出发,签署离婚协议;
    (2)当离婚协议不当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性;
    (3)综合考虑孩子感受,特别是当还子成年后有自主选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方式有哪几种
    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游玩等等;
    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
    3、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
    结语
    探视孩子的规定包括离婚时签署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不当时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判决、综合考虑孩子感受,特别是当还子成年后有自主选择权。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方式有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望,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在行使探望权时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进行,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则应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并在消除不利影响后申请恢复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协议探望孩子的具体方式、时间和频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20: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