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财产属于共同的吗?离婚的话是平分吗? |
释义 | 您好,关于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对女方的赠与,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离婚时或者在婚内可以对该房屋归属进行约定。如果是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属问题,那么一定要约定明确具体,且婚内财产协议中不能有抚养权条款。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夫妻间通过离婚协议进行约定,那么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时,该协议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应尽快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现在有一个30天的冷静期,严格来讲,这个期间离婚协议书并不生效,因此如果其中一方拒绝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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