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清明节)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6日至6月18日放假,共3天,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9月24日放假,共3天,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号(星期六)、9月30号(星期天)上 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