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款三年不起诉不追讨就失效,具体情况如下: 1、欠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的,届满之日起3年有效; 2、有约定个人借据偿还期的,诉讼时效按照约定的到期日计算; 3、3年间如有相对主张权利的行为,应有证据证实,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时效,计算过程无次数限制; 4、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也会适用中断、中止等制度,同时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20年。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借条要有法律效力需注意如下部分: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综上所述,借款关系不会作废,但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