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模拟拆迁的法定程序是: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作出模拟拆迁公告,调查被拆迁人意愿比例;调查模拟拆迁红线范围之内房屋信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确定房屋补偿方案,签订模拟拆迁协议;根据模拟拆迁协议的签订比例确定是否生效,生效报征收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