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结肠癌治疗费用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应当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合同法》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不得违反法律制约自己的行为。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并告知理赔结果和理由。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致使被保险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未明确范围的疾病,应按照类似疾病的约定进行赔偿。 维权提示:如果保险公司以任何理由拒绝赔付结肠癌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仲裁或诉讼等。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