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庭后,即是审判过程,可以申请录音/录像,但是未经法庭允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等行为,法院可以暂扣此类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法律依据:《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巡回审判等不在审判法庭进行的庭审活动,不具备录音录像条件的,可以不录音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