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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春市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释义
    长春市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
    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
    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
    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
    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
    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
    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
    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综上所述,现在有很多的地方都是在进行建设的,这一般都是涉及到建设工程的,而建设工程一般都是会有建设工程许可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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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0: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