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者的哪些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
释义 | 一、经营者的哪些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3)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4)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5)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遇到商家欺诈消费者怎么办 遇到商家欺诈消费者,当事人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处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通过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 2、向消协投诉。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向国家行政机关申述意见,请求处理;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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