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种是拘传到庭,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种是按撤诉处理,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一种是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