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什么许可
释义
    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著作权的介绍如下: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其作用表现在:
    1、可以起到帮助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作用;
    2、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
    3、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人钱财;
    4、盗版就是同盗窃一样不齿。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5: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