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令和起诉状有什么区别,申请支付令的程序 |
释义 | 一、支付令和起诉状有什么区别 支付令和起诉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支付令是债权人行使督促程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法律文书。而起诉状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向法院出具的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申请支付令的程序 (一)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支付令的申请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单向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或有证价券的数量及种类,以及请求给付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起诉书和申请支付令是两个不同的程序,两者的概念完全不相同。 支付令是债权人行使督促程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法律文书。 而起诉状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向法院出具的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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